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亏损企业所得税管理办法

亏损企业所得税管理办法

首先,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性质均为所得税,是对纳税主体一定时期或特定事件的所得收益直接征税,个人也好,企业也罢,在担当隐名股东时,其所得税纳税义务不应有过大区别,否则将是对税收中性原则的冲击。

个人独资企业的核定征收方式,现在有些地方的经济开发区实行总部经济税收优惠政策,个人独资企业的核定征收就是其中一种,解决一般纳税人有限公司的利润所得税问题时,采取核定征收基本是首先。

企业所得税的地位:企业所得税为我国第二大税种,仅次于国内增值税收入;税务稽查重点关注----由全面稽查转为专项稽查。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:

如果有业务需求量较大的公司,可以在税收园区成立有限公司、分公司子公司的形式,分公司享受园区的税收优惠政策:增值税、企业所得税享受地方留存的0%-0%的税收返还奖励政策。

尽管个人独资企业不是企业所得税纳税人,但是在计算个人独资企业的利润时,可以像计算企业所得税的原理一样,扣除成本费用损失后按净利润去套用经营所得的个人所得税税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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